为推进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江苏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识别困难群体数据信息,由地方政府全额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苏各地已为41万名困难人员代缴了本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金额累计9759.01万元。截至目前,江苏有72万家庭困难人员受益于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从而获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
江苏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市、县财政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不低于100元/年,同时给予不低于30元/年的补贴。与此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城乡居保制度体系,稳步提高困难群体养老待遇水平。经过连续13年调整,去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8元,比国家规定最低标准高105元。
为保证困难群体有更多收入来源,江苏在认定低保对象时,省定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做好制度衔接。截至6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02.84万人,领取待遇人数1191.61万人,实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保登记、代缴保费、享受待遇“三个100%”。
记者丨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王敏 郝朦 吴刚
编辑丨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