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大家还记得一起事故:2015年元旦前,河南省某县一购物广场开业庆典活动中使用的一只广告氢气球脱落后,飘到数百公里外的盐城滨海县境内,当地一名儿童发现后将气球捡回家中。几天后,孩子们在一起玩弄气球时,气球爆炸将房屋炸塌,造成两个孩子死亡、三个孩子受伤。近日,滨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制作气球的被告河南某文化传播公司和使用气球的被告某量贩公司连带承担60%的责任,共赔偿人民币85万元。
在公园、游乐场外商贩叫卖的卡通氢气球,很受孩子们的喜爱。在此提醒,为了安全起见,家长最好不要让孩子玩氢气球,避免爆炸伤及孩子。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记者沈春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