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户籍制度改革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户籍改革“红利”
2016年05月17日

泰州市通过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成功吸引了一批农村居民和外地人口迁入市区,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到了户籍改革“红利”。

    兴化市周庄镇黄界村村民王丽华今天上午来到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东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王丽华的儿子在市区智堡中学读初二,她去年就在学校附近买了房子,由于担心村里土地被国家收回,户口一直没迁过来。最近泰州市出台了新的户籍政策,给她吃了“定心丸”。王丽华:

    “搬到这边来以后,农村的政策一样的享受,土地利益也一样的,到城镇以后,城镇的基本利益也能享受到,一举双得。”

    不到5分钟,王丽华就顺利领到了户口迁移手续回执。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东派出所户籍民警赵媛:

    “新政实施以来,我所的窗口在接受咨询和办理有农村迁往城镇的业务量,明显地增长,大概增长了两三成左右。”

    为了让户籍新政更好地落地,泰州市公安局规定,泰州市居民只要凭合法稳定住所、就业等有关资料证明,可在全市自由迁移,不再像以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手续,而是通过网上流转,一般一周内就能办结。对于市外户口迁入,目前泰州市实行的是“四个不限制”,即迁移人不再受居住年限、投资金额、居住面积和学历职称四个条件限制。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大队长华昭武:

    “来泰务工人员,或者是想迁移户口的人员,不管你在泰州居住了多长时间,都可以按照条件就近落户。原来户籍政策就是投资金额这一块儿,有100万元的限制,现在我们已经取消了这一限制。不受居住面积的限制,只要是合法的稳定的住房,都可以就业落户,学历职称取消了本科的限制,大专以上就可以作为人才引进。”

    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董维华:

    “坚决把与户籍相捆绑的居住有关权利,特别是宅基地、土地流转权、农村合作组织的股权这三项权利与户籍相剥离,不得依托这三个权利作为户籍迁移的先决条件。”

51号,泰州市正式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目前已迁入市外人员343人,本市户口从农村转城镇共169人。采集流动人口居住信息12061份,制作居住证3132份,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已初见成效。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沈骁、泰州台邵晓霞

 

  • 下载客户端
更多 DJ大咖
频率:
主持人:
汪玲
磊磊
娜娜
程鸣
梁爽
王丹
邓煌
晓东
沈颖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江苏交广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苏ICP备08110475号-5 |网上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1003036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