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7号,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一起血案。该单位医生华某用刀捅死了副院长陈某。警方在通报中称,此事件为故意杀人,原因为“泄愤”。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现场,被告人却当庭供述自己杀错人了。
被告人华某今年45岁,是海陵区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的第一位大学生。在法庭上,华某告诉法官,事发当天早上7点多钟,自己回想起陈副院长的种种不好,便操起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向了陈某,一连三刀下去,陈某倒在了地上, 杀完人之后,华某这才清醒过来。法庭上,他供述自己杀错人了,本来是想杀院长的,没想到副院长成了替死鬼。事发前天晚上,他与管院长、陈院长等人因为“违规带徒弟”一事发生纠纷,华某产生了杀害管院长并自杀的念头,于是买了尖刀,并在一个微信群中扬言要杀人。
华某:“我说我要对付院长,然后第二天早晨我说杀贪官去了。你是说城西卫生院要出大事 ,要死两个人?对。一个是院长,一个是我。”
第二天早上7点多钟,华某带刀来到医院一楼等候管院长,没想与副院长陈某发生冲突,于是他将陈某当作出气筒杀害。根据公诉人当庭宣读的证人证言反映,华某性格比较偏激,不善于与人交流沟通。
法庭当庭没有判决,审判长表示,该案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择日作出判决。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沈骁 泰州台记者邵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