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专项组 落实“禁渔令” 江苏坚决阻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链
2020年07月03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安排,7月 3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第一次会议。
  
会上成立了省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省市场监管专项组组长、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朱勤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市场监管专项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方案(讨论稿)》和《江苏省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省法院、省公安厅等专项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对进一步完善《行动方案》和《通告》内容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全面推进江苏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面精准实施禁捕退捕相关工作。同时,设立了市场监管专项组,统筹指导督促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销售平台、虚假宣传和广告等执法监管。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细化制定专门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长江“禁渔令”落到实处。
经摸查,目前我省各类“涉渔”市场主体数达到21.5万户。会议要求,要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禁售通告》。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开展水产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删除或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迅速调查处理。
在准入环节,对经营范围或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渔港”等字样的新申请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要求,彻底阻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链。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长江“禁渔令”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调配合。完善打击违法犯罪的协作机制,加强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建立信息交互机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推送行政处罚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归集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
对司法部门推送的涉及渔业违法犯罪处以刑罚的个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通过加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 孙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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