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敲响警钟 江苏严格管控危险货物运输
2020年07月02日

今年6月13日,浙江温岭一辆石油液化气槽罐车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20人死亡24人重伤。为汲取浙江温岭“6•13”事故教训,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公安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江苏海事局五厅局共同起草并以省安委会名义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联合管控危险货物运输。今天(2号),相关部门对《通知》中主要内容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我省目前拥有与“6•13”事故类似的危险货物运输槽罐车约1.4万辆,为吸取事故教训,《通知》有针对性提出了更严措施。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梅正荣:“为解决超速问题,对从事涉及爆炸、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品运输的从业人员,凡是发生2次超速行驶的,要暂扣从业资格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如果在一个周期中,发生4次及以上超速行驶的,要立即吊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资格。”

高速公路匝道限速是40km/h,去年“9·28”宜兴重大交通事故和近期的“6·13”事故都反映出超速驾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对于超速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会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队长赵广义:“加强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依法扣留驾驶证,对持大型客货车驾驶证的依法予以降级,同时将记满12分驾驶员信息抄告给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年内不予重新核发,并督促企业将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

浙江温岭“6•13”槽罐车爆炸事故的初步原因,是由驾驶员违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多个事故隐患叠加导致的。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董志海表示,从即日起至9月底,执法部门将用3个月的时间对我省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在企业排查的基础上,属地筛查100%,设区市级检查区县30%,省级重点督查5%的比例开展,主要从企业、车辆、人员、设施四个方面,对安全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来进行整改。”

 

 

江苏新闻广播/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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