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今起实施 ,南京半天查处不戴头盔违法行为513起
2020年07月01日

7月1号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各地执行情况如何呢?

   1号上午8点半左右,在北京东路成贤街路口,南京交警现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查处。记者在现场看到,此时正是上班高峰期,路口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不少,不过从现场头盔佩戴率来看,几乎达到了 95% 以上,只有极个别骑车人没有佩戴,被交警现场拦下。

   8点10分左右,一名小伙子因骑电动车没佩戴头盔,在人群中特别 " 醒目 ",随后被交警当场拦下。眼看着交警走了过来,男子当场从车辆下方拿出了头盔,并佩戴了起来。无独有偶,此后又一名骑车人因没有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下。面对询问,该骑车人表示,自己知道骑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而且早在5月份就购买了。面对首次20元的罚款,男子表示愿意接受,并承诺今后只要骑车一定佩戴头盔。

   截至12点,南京市共查获处罚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513起。值得一提的是,交警在查处中发现,不少骑车人明明买了头盔,被查时都能立即拿出来,却没有戴在头上,另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尽管不予处罚,但家长们依然要引起足够重视。“要提醒我们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家长,要给我们的小朋友准备好安全头盔,因为我们在发生事故的时候,乘车人与驾驶人同样也是身处危险之中,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头盔能够给我们头部提供一个充足的保护,将大大的减少我们在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几率。”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宣传室民警曾策力说。

   江阴也开展“戴头盔安全行”专项劝导活动,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规定,安全文明出行。同时,活动还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线等违法行为进行宣传教育。

   目前,江苏省内南京、无锡、常州都明确从7月1号起开始处罚不戴头盔行为,镇江则是从10月1号开始。



江苏新闻广播/姜奇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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