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办法》,通过探索按中医病种付费 、对中医类医院实行医保结算适当倾斜等做法,方便群众获得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去年10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实施《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其中,对于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南京市医保局归集了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持中医药服务的相关做法,出台了《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南京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吴尚勇告诉记者:“因为中医药它是中华文明宝库的一个钥匙,虽然说经受了检验,在抗击非典、在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当中显现了不可替代的优势,但是它仍然也存在着中医传承不足、创新不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一些问题,支持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让我市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应该是我们相关部门共同的责任。”
《实施办法》提出,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制定调价方案,测算调价空间,优先提高针刺、灸法类、推拿疗法类、中医骨伤类、中医外治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吴尚勇介绍,南京还将分批遴选、积极探索按中医病种付费:“首批试点选择中医推拿手法治疗腰痛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小针刀治疗筋伤病(狭窄性腱鞘炎)、针灸治疗面瘫病(周围性面神经麻痹)、手法复位夹板固定治疗桡骨远端骨折、手法复位甩肩疗法治疗肱骨近端骨折、手法复位‘8’字绷带固定治疗锁骨骨折、中医针灸治疗项痹病(混合型颈椎病)、中医治疗绝经前后诸症(更年期综合症)等中医特色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它们的共同的特点就是中医特色比较明显、临床路径比较清晰,费用也相对比较明确。”
《实施办法》明确,规范中药品类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和治疗性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并在支付标准上给予适当倾斜。同时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南京开通了中药自制剂医保准入快速通道。吴尚勇:“把省中医院研制的‘芪参固表颗粒’和‘羌藿祛湿清瘟合剂’第一时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自制剂管理,个人支付比例为0,就是说患者个人是不掏钱的。对于藿香正气胶囊大家都知道的比较常用的一些中成药、中药饮片,合理确定它们的个人支付比例,将降低老百姓的个人费用负担。”
《实施办法》还规定,中医医院、门诊部、诊所及零售药店执行与其它医药机构无差别的医保定点条件,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机构设置标准,同时满足守法诚信、有稳定的经营场所等基本条件,实际使用面积门诊医疗机构不少于200平方米,零售药店不少于80平方米,实际连续经营满3个月即可自愿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 彭迪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