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曾经多次因诈骗罪被判刑的郑旭,再次因涉嫌以买原始股等为由、诈骗5名女士160余万元,在朝阳法院受审。
1976年出生的郑旭,从1998年起便因诈骗罪先后被三次判刑,最后一次被判12年,
公诉机关指控,郑旭在服刑期间及出狱后,先后以购买原始股为由诈骗5名女士16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显示,郑旭第一个诈骗事实发生在2012年,当时郑旭在北京市某监狱内服刑,利用狱友的手机QQ聊天诈骗了
据了解,事发时,
郑旭:“我跟邹借钱用于采买,在监狱里用,应该拿了2万多。”郑旭在庭上说,自己当时用手机软件
提醒:网络交友不要太过轻信,服刑犯人会变“服役军人”。
【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童森、宿迁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