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听众向本台《政风热线》栏目反映,位于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内的沪江商贸城,有一处五千多平米的违章建筑,用于农副产品经营。当地城管部门多次表示,将依法对它进行拆除。但听众反映,截至目前,这处违章建筑还在正常经营。
城管部门认定为违建,但两年了一直未能拆除
记者现场看到,沪江商贸城内,一排排整齐的商铺,被分割成多个区域。位于B、C两区之间,有一个蓝色钢架大棚非常显眼。大棚有5000多平方米,上面写着“综合区”三个大字。投诉人告诉记者,这里原本是商贸城配套建设的公共绿地。2009年,市场管理方——沪江经营管理公司违规占用绿地,建成了这座临时性的钢架大棚,出租给摊贩经营农副食品,导致购买正规商铺的业主无法受益:
“C区那边,就往E区、D区,还有那个F区那边就更没有人租了,那边简直就没人。”
记者:“就是租不出去啊?”
“租不出去。”
记者:“怎么回事呢?”
“没人气啊。”
记者:“就是大家现在都不租这里了?”
“对。”
据了解,2013年年底,部分业主向南京市六合区城管局举报此事。城管部门立案调查后认定,这个临时大棚确实属于违章建筑,并启动了相关执法程序。同时,城管部门要求,沪江经营管理公司做好大棚内经营户的分流工作,以便六合区政府依法组织拆除。不过,沪江商贸城业委会主
“让我们开会表决,要过半数以后就可以拆违建,而且肯定在5月12号就能拆掉违建。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要我们表决,既然是政府认可的违建,哪怕大家(业主)都说不拆,你都要拆掉。“
经营户的安置分流未做到位,恐引发社会矛盾
六合区龙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董永正表示,造成违建没有拆除,有多方面原因。首先,相关执法程序结束后,沪江经营管理公司并没有按时做好大棚内经营户的分流、安置工作,随时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当时,有关部门评估后,认为风险较大,暂缓拆除:
“大棚里面有三百多户经营户在里边,如果分流不好、安置不好也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为这个情况呢,我们也专门打了报告,以区政府的名义专门跟市里边打了报告,相关领导也做了批示,尤其在青奥期间,要求做好经营户的分流,然后予以拆除。”
据董永正介绍,青奥会结束以后,政府部门以书面形式,告知大棚内的经营户,今年10月31号之前,对大棚实施拆除,要求他们尽快与沪江经营管理公司对接,结算押金和租金。政府部门也拿出了一套方案,准备将大棚内的经营户,分流到六合辖区内的各大农贸市场。但是,大棚内的经营户们不愿搬离。业主
“它是招商引资把我们招过来的,而且我们来的时候也没有生意,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熬下来稍微有点生意,你把它拆掉了,哪个愿意啊?哪个都不愿意。(记者:当时你们也不知道是违建?)怎么可能,你违建的话哪个来啊?哪个呆子啊,它也没说是违建。”
管理方不服违建的行政裁决,正在上诉
记者了解到,另一个导致大棚没有被及时拆除的原因,在于沪江经营管理公司不服六合区城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裁决,于是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强制拆除的决定。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受理此案。六合区城管局副局长刘华:
“当事人已经将我们行政执法的案件,上诉到我们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那么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这个行政强制涉及到行政诉讼的,那么强制执行要暂时中止。”
沪江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人何远进认为,在大棚建设之初,公司向六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过书面申请。开发区研究后,同意了公司的建设申请。而且,开发区有关部门在其动工前,进行了现场勘验。因此,不能简单将大棚认定为违建予以拆除:
“当时都有手续的,临时批文、手续都有的,只不过临时建设手续没办,现在说是违建算怎么回事呢?对不对啊?(记者:你们不认为它是违建?)要是违建早就是违建了,开业也不能开业了,对不对啊?”
六合区龙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董永正表示,是否强制拆除,需要等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后再定:
“如果市中院判决下来,维持原判,予以拆除的话,作为街道和开发区,会主动地做好拆除工作,积极地做好分流工作,安置好(经营户)。”
【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刘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