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标准明细不入合同是行规?物价局勒令立刻纠正
2017年09月04日

如今,购买精装修商品房成了不少市民的选择,然而房产广告里动辄每平米数千元的装修标准究竟是如何构成的,品牌,型号是什么?有没有真正落实到每套商品房中去呢?这常常成为买房人投诉的焦点问题。最近,南京市溧水区碧桂园秦淮世家部分购房人向江苏新闻广播02584658888反应,他们因为房屋精装修标准问题和开发商起了纠纷。

今年7月,市民严小姐在南京市溧水区石湫镇碧桂园S1秦淮世家购买了一套精装商品房,根据现场公示房屋价格当中包含每平方米3000元的装修价格。但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房屋交付标准清单却显得非常简单。不仅没有详细注明这3000元是怎么构成的,装修材料的品牌、价格等也都没有提及,这让业主们对真实的装修水平十分担心。业主严小姐:“大家最关心的事情,装修的事情。之前在他们大厅里面展示的是3000,标准上面也有。然后那个房管局关键是在备案里,我们所拿下来的销许上面也写的是3000元。可是在我们,等我们已经摇过号了,签完合同的时候,他给我们来了一个补充条款,补充条款里面就是一个那个叫什么装修标准。那个标准就很破烂。基本上他们说1500都不到。”

8月30号上午,记者来到售楼处现场。在售楼处大厅,记者看到了开发商公示的《精装修明细表》。和之前签合同时提供给购房者的房屋交付标准清单不同,《精装修明细表》对不同户型的精装修项目、材料品牌、使用数量、单位价格和总造价等做了详细列表。比如143平米户型装修明细表中,就注明淋浴花洒是科勒等同等品牌,两套共计4900元,房屋总装修价格是423883元。为了保证将来房屋装修不缩水,购房者现场表示希望将《精装修明细表》写入合同。

购房者:你合同里面只有这个东西对吗?

工作人员:对。

购房者:你现在合同里只有这个东西,只有这个东西,这个明细什么都没有。对吧。这明细可以写进去吗?对啊。你可以补充一下,把这个明细写进去。 这些东西值3000元一平吗?

但是,对于购房者的这一要求,售楼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行。既然可以在现场公示,为什么却不能将这些明细写入合同呢?售楼处工作人员:“所有的开发商都不写的。不是我们一家开发商。也不止你们一个客户,八百多个客户全部都是这个标准。就这个东西,你可以现在拍个照,这个如果他以后达不到,你可以告我们公司叫欺骗消费者。这个就是政府给我们的一个明细。”

8月31号,记者将此事向南京市溧水区物价局反应。溧水区物价局局长胡承根告诉记者,开发商在申报精装修商品房价格的同时,申报装修价格及装修标准,并由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然后通过区级物价部门向南京市物价局报备,销售时必须在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和报备内容必须一致。对于购房者反应的问题,物价部门已经展开调查。

溧水区物价局局长胡承根:第一个店堂要公示,公开公示,第二个要明确签署合同。我们已经安排进行调查了。开发商合同上没有明确,这个就不规范。公示的部分是合同的一个补充。

记者:消费者现在就是要求把明细作为补充协议的一部分,放到合同里面去。

物价局:这个肯定没有问题。

记者:但是开发商不同意。

物价局:我们要叫他纠正。立即纠正,这个肯定要纠正。

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谢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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