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邳州市某企业负责人陈先生向本台新闻热线025-96110反映,几年前,邳州市政府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公司厂房所在地块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且为房地产企业办理了相关产权证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块地办两个证?
陈益华是邳州市泰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003年,通过土地招拍挂等方式,他取得了邳州市运河街道办、原运河镇政府下辖的30多亩工业用地,用于建设新厂房。其中,有25.9亩土地办理了相关产权证明,使用期限50年。陈益华告诉记者,新厂房建设完毕后,公司的生意越来越好。但是,好景不长。2007年,邳州市政府将他的厂房和周边其它企业的厂房,一并出让给了中浙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这一切,一直等到五年以后,他才知道。“我怎么知道的呢?就说到12年政府来给我谈的时候,说这块地要开发,地已经卖了。到国土局一咨询呢,确实卖了,卖给开发商了,连土地证都给它办好了。”
据陈益华提供的资料显示,2008年1月,中浙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邳州市国土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一年多后,该公司同样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陈益华称:“我就很纳闷啊,作为我有证的,而且使用期没结束,你政府又卖给开发商了,一块地办了两个证,我们实在想不通,对不对?就说现在法治社会了,你政府怎么依法行政的,你怎么代表老百姓的利益?”
相关材料被调走了?
11月13号上午,记者跟随陈益华来到邳州市国土局了解情况。该局副局长刘护涛表示,不可能存在“一地两卖”的现象:
刘:“你的地给你卖了,肯定有收回,市政府肯定有收回的。”
陈:“你要办了收回手续,我还说什么呀?我连知道都不知道。”
刘:“市政府收回他肯定跟你谈,跟你说明。”
陈:“没有,没有一个人找我。”
随后,记者要求调阅有关该地块的档案材料。刘护涛找来了该局地籍科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经办相关材料的工作人员,正在乡下检查工作。当天下午,记者再次找到刘护涛。他表示,有关上述地块的档案材料,已被徐州市纪委调走。邳州市国土局纪检书记王一平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因为卷宗都叫徐州市纪委调走了,正在查办案件。它这个地块的材料整个都给调走了。这是政治纪律,我也不能跟你说什么。”
补偿一直没兑现
没查到档案,陈益华有些郁闷。不过,更令他烦心的是,当地政府承诺的补偿一直没有兑现。据陈益华介绍,2012年初,在告知其土地已经被卖的既定事实后,运河镇政府多次做他的拆迁动员工作。不久,双方就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镇政府给予700多万元补偿,半个月内付清。但是,这笔钱只针对土地上面的附着物,不包含对陈益华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另外,镇政府必须先安置土地,然后才可以谈拆迁事宜。陈益华告诉记者,运河镇政府不但没有按时履行协议内容,反而实施了强拆。“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就给我强拆了。连厂房、设备全部给扒走了。”
陈益华说,直到协议签订后一年,700多万元的补偿款,才支付到位。至于安置土地,邳州市政府指定了一幅17亩大小的地块。但是,这一地块的审批手续至今没有办理下来,新厂房的建设一直无法推进。记者找到了邳州市运河街道办事处主任刘辉,他表示刚调来不久,对此事毫不知情,等调查后再拿出解决方案。
如今,陈益华的泰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已经被开发商围圈起来。施工人员正在那儿热火朝天的开发建设。而邳州市政府指定给陈益华的地块,已经长满了杂草。那些当年被强拆的机器设备,堆放在草丛中,锈迹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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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刘康亮、实习生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