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链家经纪人挪用业主购房款后失联 房产中介岂能“独善其身”?
2017年02月21日

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买房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房子没买好不说,一不小心还可能掉入陷阱,导致“钱房两空”。这不,徐州的朱女士通过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在南京工作的儿子买了套二手房。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却迟迟拿不到房子。就连30多万元首付款,也被房产中介的经纪人给骗走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朱女士购买房子的中介门店

朱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年初,在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86号的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门店里,她和儿子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很快,朱女士的儿子就和这家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在准备首付款期间,这家房产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周某反复给朱女士打电话,叮嘱她一些需要注意的购房事项:“他三番两头跟我们打电话,说千万不要给卖方,出了危险我们不负责任,一定要打给我,我给你们用网签的形式打给对方,说这样做安全。我们也没买过房子,也不懂嘛,就打给他了。”

朱女士家购买的这套房子,首付需要39万元。朱女士拿出所有积蓄,又向亲戚朋友借了几千块钱,还是不够。无奈,她又借了5万元高利贷,最后才凑齐了这笔首付款。朱女士说,她把这笔钱打给周某后,没过几天,周某称房子有抵押贷款,要等卖家解押后才能网签。周某建议她先将这笔钱用来购买链家的理财产品,这样可以抵消她借高利贷的成本:“当时他说,这个钱搁在俺手里就贬值了,人家卖方不急着要,说链家有内部理财,帮我们理点财。我说那你就给俺买几天链家理财,千万别误了我们买房的事,他说阿姨你放心吧,一定顺利地叫你过户。谁知道他骗我们,他没买链家的理财产品。”

据朱女士介绍,周某事后擅自主张,购买了另一款名叫“蓝莓”的理财产品。经营这款产品的公司最后因为非法集资跑路了。公开报道显示,周某起初向朱女士推荐的链家理财产品,曾因出现违规问题而被有关部门叫停。

    2016年5月,朱女士将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经纪人周某一并告上了法庭。庭审中,周某称为朱女士购买理财产品,是其个人行为,与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无关,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结果,当事双方同意司法调解,周某承诺一个多月后还款。但是之后,周某并没有及时还款。再后来,朱女士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周某被法院拘留15天后依然没有还款。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你们(同意)调解了,就没考虑到执行到最后,链家是有钱的,周某有可能是没钱的,他没钱的人把责任给拎过来了。(朱女士:那我们的血汗钱谁来给我们偿还呢?)我知道啊,但是我们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你们调解书上面没有链家,如果有链家我们可以执行链家。”

法院庭审的部分记录 

    目前,周某的手机一直打不通,无法联系到其本人。那么,本案中,周某所在的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有没有责任呢?有法律人士建议,朱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之前作出的司法调解,然后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本案,对相关当事方的责任作出明确判决。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律师俞伟宁认为,房产中介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经纪人你在这个房产买卖过程中,你收人家款项你是代表中介公司进行的一个职务行为,你个人把钱给挪用跑了,这个是你公司管理不严造成的,你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

    2月14号下午,记者跟随朱女士找到了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公司法务部一位姓魏的负责人强调,周某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不过,她也坦言,公司在监管上的确存在失职的地方:“是有一定的失职,对。(朱女士:那周某还是赔不了我的钱咋办啊?)你就让法院最后判吧,判多少那我们公司赔多少不就行了嘛,还有其它的比如协助找周某,我们都可以去。”

周某写给朱女士儿子的欠条

    截至发稿前,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已决定先行垫付39万元,来弥补朱女士的经济损失。然后转移债权,由公司向周某追讨欠款,朱女士协助配合。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寒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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