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居民为开具母子关系证明辗转半年未开到
2017年01月09日

丹阳市民徐先生向本台新闻热线025-84658888和政风热线节目反映,自己爱人做手术需要输血,按照无偿献血的相关政策,子女无偿献血后,父母应当免费使用同等血量,但他到当地血站报销用血费用时,却被告知需要开一份母子关系证明。这样一件看似简单的事,却让徐先生心力交瘁,这是怎么一回事。

 

2016年5月份,徐先生的爱人住院接受了输血治疗,按照亲属互助献血的相关规定,他可以到丹阳中心血站报销用血费用,但血站工作人员却表示,按照规定,必须要开具母子关系证明才可以享受。由于儿子早已成家,和他们老两口早就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了,就是这份母子关系证明让徐先生忙活了半年还没开出来。

 

 

 

徐先生:“丹阳派出所问了,他还是那句话去你老家去办,老家张集派出所又说到丹阳去办。左三右四的推了几个月下来,本来小事情没想到有这么麻烦。”

那么为什么血站必须要开具母子关系证明呢?丹阳中心血站冯友江站长表示,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的,须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主要是防止他人冒用。:“某一天你的献血证掉了,被别人捡到了,别人也来(报销)把你的权益(侵犯了)对吧,所有的出发点是保证献血者的一个权益的。”

那么派出所能否开具母子关系证明呢?记者陪同徐先生来到丹阳中山路派出所,户籍民警明确地告诉徐先生,因为他的户籍是从响水迁到丹阳的,丹阳当地查不到原始的户籍资料,也就无法证明母子关系:“迁过来你儿子户口就和你不在一起了,要调的话要到响水去调那个原始户籍档案,我这边也只能调到镇江以内的,别的地方又调不出来。”

徐先生说,自己一家十几年前就从响水张集镇水沟村迁到丹阳,自己曾经委托在老家的弟弟去当地派出所问过,张集派出所答复说户口已经迁出无法查询。记者也联系了响水张集派出所的高警官,高警官表示,即使查到原始户籍档案也不能确定他们属于直系亲属关系,如果出生证明找不到还需要做亲子鉴定:“(记者:他需要开这样一个证明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呢?)他要这个证明,你让他做个亲子鉴定,证明他是她的儿子,她是是他的母亲。(记者:你原始的户籍材料不是可以证明吗?)像人家是抱的小孩,我们不一定能证明他就是他母亲生的。”

那么徐先生究竟怎样才能开到这份母子证明呢?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管理支队徐警官向记者解释,响水张集派出所的答复并不准确。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和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中的要求:“对于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但是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由于徐先生夫妇与儿子不在一户口本上,并且原始户籍材料在迁出地响水,那么按照规定要求,响水张集派出所有义务为徐先生查询并出具母子关系证明。徐警官:“对于曾经同户之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能够反映的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该予以开具,我们全省公安机关也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和公安部的意见精神在贯彻落实。”

记者注意到,如果居民户籍信息全部上传,那么徐先生就不必为此东奔西走。那么为何原始户籍档案目前不能联网核查呢?徐警官表示,目前原始户籍材料数量非常庞大,数据整理工作量很大。目前江苏省公安厅已经在全省面上基本完成了户籍档案的扫描上传工作,但系统录入和采集工作正在完善当中。这项工作完成后,居民在居住地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户籍状况。徐警官表示,如果徐先生比较着急的话也可以由原籍所属村委会调查核实后开具证明。丹阳中心血站冯站长也向记者表示,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完全可以。

随后,记者与响水张集镇水沟村村委会何书记进行了协调,何书记表示,村委会将会调查核实,如能证明母子关系属实,村委会将会帮徐先生开具母子关系证明:“我们请派出所出两个干警和我们村里两个干部,迁走之前他们确实是母子关系,我们走访一下然后证明照出。”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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