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民徐先生向本台新闻热线025-84658888和政风热线节目反映,自己爱人做手术需要输血,按照无偿献血的相关政策,子女无偿献血后,父母应当免费使用同等血量,但他到当地血站报销用血费用时,却被告知需要开一份母子关系证明。这样一件看似简单的事,却让徐先生心力交瘁,这是怎么一回事。
2016年5月份,徐先生的爱人住院接受了输血治疗,按照亲属互助献血的相关规定,他可以到丹阳中心血站报销用血费用,但血站工作人员却表示,按照规定,必须要开具母子关系证明才可以享受。由于儿子早已成家,和他们老两口早就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了,就是这份母子关系证明让徐先生忙活了半年还没开出来。
徐先生:“丹阳派出所问了,他还是那句话去你老家去办,老家张集派出所又说到丹阳去办。左三右四的推了几个月下来,本来小事情没想到有这么麻烦。”
那么为什么血站必须要开具母子关系证明呢?丹阳中心血站冯友江站长表示,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的,须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主要是防止他人冒用。:“某一天你的献血证掉了,被别人捡到了,别人也来(报销)把你的权益(侵犯了)对吧,所有的出发点是保证献血者的一个权益的。”
那么派出所能否开具母子关系证明呢?记者陪同徐先生来到丹阳中山路派出所,户籍民警明确地告诉徐先生,因为他的户籍是从响水迁到丹阳的,丹阳当地查不到原始的户籍资料,也就无法证明母子关系:“迁过来你儿子户口就和你不在一起了,要调的话要到响水去调那个原始户籍档案,我这边也只能调到镇江以内的,别的地方又调不出来。”
徐先生说,自己一家十几年前就从响水张集镇水沟村迁到丹阳,自己曾经委托在老家的弟弟去当地派出所问过,张集派出所答复说户口已经迁出无法查询。记者也联系了响水张集派出所的高警官,高警官表示,即使查到原始户籍档案也不能确定他们属于直系亲属关系,如果出生证明找不到还需要做亲子鉴定:“(记者:他需要开这样一个证明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呢?)他要这个证明,你让他做个亲子鉴定,证明他是她的儿子,她是是他的母亲。(记者:你原始的户籍材料不是可以证明吗?)像人家是抱的小孩,我们不一定能证明他就是他母亲生的。”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