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铜山区一位老年盲人听众向本台新闻热线025-84658888反映,她们是老年特殊困难残疾人群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2016年农村老年重残人员可以领到不低于4000元的年补助金,但老年人的实际发放金额远低于该标准。她认为,国家的惠民政策在基层没能按规定落实到位。对此,铜山区残联回应,主要是因为地方政策细则文件滞后导致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不足。到底怎么回事?
杨素珍今年72岁,是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位河村的一位盲人,属于一级残疾,生活难以自理。她告诉记者,2016年她的残疾补助金发放异常,平均每月仅100块钱:“2016年才给1200元,一年比一年少。(去年是六月份左右发,今年是年底发?)嗯。”
令这位农村地区盲人感到疑惑的是,相同的残疾等级,城乡间的补助差距很大。为了证明所说属实,她请记者当场拨通了徐州市区一位姓贾的盲人朋友的电话。对方表示,补助金每月555元,一年金额为6660元:  “残保是555元每月,三个月领一回(俺每月才100块钱)那怎么回事儿?农村人怎么跟我们城里人不一样?”
一连串的疑问涌上了杨素珍的心头,同为重度残疾,为何城乡间差距如此之大?72岁的杨素珍迫切的想知道,重度残疾人员的补助标准、补助发放时间到底是怎么规定的?铜山区有没有将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
2016年2月,江苏省政府出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2016年5月,徐州市政府也顺应出台了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实施意见,补贴标准中明确: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不低于120、8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发放。
徐州市铜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科科长刘伟解释,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从2016年1月1号起,铜山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本应该执行新的政策。以杨素珍为例,补贴标准应该为每月不低于380元,补贴发放时间应该按月或季度下发。同时,地方新规中,60岁以上非就业年龄的重残老年人也能够全额领取补助金,取消了与子女数量挂钩的规定。
那么为什么杨素珍未能及时、足额的领取到残疾人两项补贴呢?刘伟科长解释,一是相关职能正在往民政部门移交,二是10%左右的省补财政配套资金一直在徐州市财政帐户上,今年十月份底才迟迟下拨到铜山区财政,三是年度财政预算时间早、新政策出台文件晚,时间差导致了预算资金不足:“政策来得晚(去年底12月份本来就应该把预算造出来的)对(而新的文件在今年5月份才出台?)对(这还是徐州市层面的文件)铜山区层面的文件还没出台。”
在此情况下,当地未能及时落实落实国务院要求,拖欠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款项,截至发稿,徐州市铜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科科长刘伟承诺,他们高度重视残疾人群体的利益,今年底将追加财政预算资金,此事将涉及当地3000多名老年重度残疾人:“2017年我们根据预算的情况,把2016年落实两项补贴的差额部分进行全额补差。”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