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按人头消费,你怎么看?
2014年11月11日

  自本月1号《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类似“最低消费”这样的“霸王条款”格外引人关注。记者走访发现,南京的一些茶舍、咖啡店规定,消费者进店后必须按人头消费,也就是每个人都要点一份东西。有的店家甚至限定,单份东西的价格不得低于15元。相关人士表示,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不适用于茶舍、咖啡店。至于此举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社会各界说法不一。

 

  关于个人最低消费,消费者反应不一

 

  117号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北门桥附近的一家蓝湾咖啡。当记者询问店里是否有最低消费,服务人员回答说:

  “就每个人都要点东西,不低于15元。(记者:什么意思啊?)比如说你4个人,至少要点4样东西,每样东西不能低于15块钱。(记者:这太不人道了吧?)茶舍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要点东西消费的。(记者:南京都这样啊?)对啊!”

  记者走访发现,另一个知名连锁品牌——猫空咖啡,也有强制按人头消费的现象。在猫空咖啡某门店里,有消费者因此和店员发生争执。事后,门店负责人告诉记者,出台这样的规定也是出于无奈:

  “你说你占我们一个座位,一坐坐半天,然后又没什么消费。你说那我们吃什么呀?我们还得交房租,还得交水电,我们还得付人员工资,是不是?”

  对此,有市民表示理解:

  “我觉得这个也得体谅商家的苦衷,它毕竟的话开门营业还是要赚钱的。那么多人的话就点了几十块钱坐了一天,也浪费它的资源。”

  也有市民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进店不消费的人毕竟少数,商家可以通过创新营销手段,刺激消费。但是,绝不能因此变相强制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市民1:我花费多少,买什么都是我自己有自由决定权的一件事情,你没有什么道理说给一个强制性的规定吧?”

  “市民2:四个人每人点一样花100块钱,就点一样也花100块钱,但我就乐意点一样,因为点一样四个人就够了。”   

 

  茶社咖啡厅不在餐饮企业类别中

 

  根据新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餐饮经营者严禁设置最低消费,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既然如此,那茶舍或咖啡店设置不低于15元的下限是否违规呢?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像蓝湾咖啡这样的场所,餐饮并非其主业。所以,不太适用新实施的办法。

  “这块目前还是个空挡,因为它新冒出来以后,我们目前没有把它列入到这个餐饮类企业。就对它怎么界定,也是个问题,我们可以把这个情况反映到商务部去。”

  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持有同样的看法。他表示,有关部门可以鼓励和引导茶舍、咖啡店参照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改进服务方式:

  “本意上来讲呢,它应该对提供的空间收取一定的场租费加上必要的服务费,那就说你占用我这个场所,你点多少东西就可以坐下来打牌。那么,这里边的经营行为当然也存在强制消费的问题,它应该规范它的服务方式。”

  在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王仁桃律师看来,茶舍、咖啡店这一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不可能实现强制消费:

  “不,这个不存在。我个人认为,我们消费者有一个更重要的权利,叫选择权。你说你家东西贵,我不不去、不买就行了嘛,我绕过去。”

  记者还发现,有些茶舍和咖啡馆规定,消费者进店后,如果没有按人头进行消费,结账时,未消费的人要补交一笔费用。这笔费用被称为“占座费”。但是,很少有店家对该费用及费用的收取标准进行说明、公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认为:

  “就是你人头费的概念是什么?(占)座位费它是什么样一个价格构成?你没有向消费者作一个如实的告知,等到消费者结账出去了,你才来收人家的费用,那么这就构成了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可能还涉嫌诈骗。”   

   

【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刘康亮、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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