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睢宁两起行政违规行为被叫停
2016年05月09日

四月中旬,本台报道了徐州邳州市运河街道控制违建监察大队随意罚款不开票据以及睢宁县在整治电动三轮车工作中,停车场违规收费的问题。近日记者回访时发现,两地虽然已经叫停了违规行为,但是进一步的处理解决措施并未启动,违规行为存在的“土壤”尚未消除。

在邳州,听众徐先生自行平整的停车场因为涉嫌违规已经停工近两个月,周边又堆起了垃圾。他曾因此被罚款500元,罚款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徐先生对此强烈质疑。经过本台报道后,邳州运河街道控制违建监察大队退还了500元罚款,然而罚款究竟有没有规范,却没有给出明确解释。徐先生说:“因为我所有接触到的处罚没有说什么没有就给你(交罚款)了,什么没有你就得交这些钱。(到现场执法的是什么样的人?)20露头吧我感觉像无业游民。(有执法证吗?)何止是执法证,顺着他年龄来看他能有执法证吗?(有制服吗?)好像是制服但是那个制服不是正规的,他自己做制服现在不是很简单嘛。”

据悉当地正在拆迁,突击加盖违建的现象时有发生。记者从邳州市规划局了解到,该市控制违建工作采取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的做法,具体工作由各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控建大队处理,但规划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他们从未制定过罚款规定:“他们属于运河街道下属的单位,跟我们没有隶属关系。(那他的罚款?)这块我们不知道,我们只是什么呢我们发现问题交给他们处理,罚款是法律规定的我们怎么能制定这个呢?”

5月4号,记者再次来到邳州控建大队,各个科室都大门紧锁,记者多次联系运河街道控建大队负责人以及运河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他们均没有露面。运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云说,邳州市区的控制违建工作难度大,因此他们才选择罚款扣车以起到震慑作用,罚款标准由拖违建材料的车辆轮胎数决定。张云:“他(群众)抢建(成本)就是一千块钱以内一平方,你赔可能到时候要赔三千,那么多户我不可能天天守着这一户,你说你不许弄,他们好好我不弄了散了,你这边一走他又回来了,没有一定的措施对这块有些无力。四个轮子的车不超过五百块钱罚款,三个轮子的不超过多少,两个轮子的又不能超过多少,然后还可以扣车,我们一直都是按照这个惯例来执行的。(就是实际上没有书面的?)没有书面的,像您说的物价局或者这种很标准的文件没有。”

张云表示,江苏新闻广播的报道播出后,他们知道控建大队的做法违反了《行政强制法》关于“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的规定,目前已经叫停。但是如何进一步追责处理,街道方面仍然没有明确。张云:“这第一步刹车我们不规范的要停下来,第二以前存在的一些遗留问题我们正在梳理,梳理完以后报领导看我们以前的一些遗留问题怎么处理怎么弄,目前稍微进度有点慢。”

在睢宁县东部的志恒汽修厂后院内停放的十几台电动三轮车落满灰尘,三年多前睢宁县开始对城区营运电动三轮车实施整治,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2014年因停车场不够用当地以政府购买的形式租赁了志恒汽修厂的场地,并支付了停车费用,然而停车场却违规向车主二次收取停车费,被本台曝光后,睢宁县政府已经终止与该企业合作,但是睢宁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花明表示违规清退工作比较困难:“超过三个月之后一般那个车的电瓶可能就坏了,他那个车的结构也非常简单,好多人车就不要了。停车场他都是一些私营企业我们在这里怎么处理他,我们只能说第一责令他把钱处理掉,第二还有类似现象抓紧全部退掉。”

花明告诉记者,睢宁计划政府层面来建设一个停车场,不再与社会企业合作,然而电动三轮车整治需要县政府牵头,几个单位配合,这项工作什么时候能提上睢宁县政府的工作议程,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孙强、俞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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