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两宗违法用地案后续:5名党政干部已被立案审查
2016年04月21日

近年来,盐城响水县运河镇龚集村的几位村民持续向本台《政风热线》反映,该村前任党支部书记龚某长期违法占用村集体土地,并从中谋取个人利益。几年来,省国土厅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曾先后三次赶到响水县进行现场督办,但龚某的违法用地行为至今没有得到纠正。这起违法用地问题为什么久拖不决?414号,省国土厅再次委派工作人员到响水督办此事。

   督办人员:这个案件一个是省政府的分管领导作出专门批示,到我们厅里面的四个厅长都在督办,这么长时间它就是解决不了,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14号下午,响水县政府、县国土局、运河镇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被召集在一起,讨论如何处置龚某的违法用地案件。会上,负责督办此事的省国土厅执法局调研员徐大庆开门见山,要求响水县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尽快清退龚某的违法用地并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据了解,龚某长期违法占用的村集体土地共有两处。一处是“运河镇龚集党群服务中心”所在地块。龚某在该地块上私自建房,然后对外出租,赚取租金。另一处是龚某私人经营的“运河镇龚集水厂”所在地块。这两处违法用地被村民举报后,当地有关部门介入了调查。响水县纪委同意给予龚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其家属张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但龚某违法用地的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制止。龚集村村民:

         “双开之后没有事了,问题还是问题,没有人处理了,我们跑了很多地方,他们回答我们正在走程序,(可是)走了三年程序还没走完。”

           记者了解到,2013年年底,响水县国土局对“运河镇龚集党群服务中心”所在地块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2014814号,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但是,龚某的家属张某以其取得合法宅基地批准手续为由,要求法院撤销裁定。响水县国土局核查后发现,此前由于运河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审核不严,曾违规替张某办理了建房手续,因此县国土局作出撤销张某宅基地批准书的决定。但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来,由于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及有关证据方面的问题,此事几经反复,直到今年3月初,响水县国土局再次作出撤销张某宅基地批准书的决定。响水县国土局局长张明解释说:

         “在这个过程当中,因为我们的工作人员法律业务水平不够很专业,导致在一些法律文书的制定上,法律适用主体不适格、法律适用条款不当,造成了撤诉和很多的反复,拖延了时间。目前,这个案件已经移送到我们响水(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快在6个月之内把它执行到位。”

          因为类似的原因,响水县国土局在对另一地块进行依法查处的过程中,也耽误了强制执行的时机。今年1月中旬,响水县国土局对“运河镇龚集水厂”所在地块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由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时效没到,该案仍在查处进行中。响水县副县长桑良举表示,将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尽快将这两宗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到位。

       “近期,我们将加大力度,协调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规尽快将龚爱光的案件处理到位。弘扬正气,把违法用地的势头坚决打下去。”

          记者还了解到,去年底,响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时任运河镇国土所所长、副所长等五名责任人立案审查。近期,响水县纪委将对上述责任人员作出党纪处分。

          讨论会上,省国土厅执法局调研员徐大庆要求响水县政府积极研究,通过司法途径追回龚某的违法所得。

        “你想想看,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在这个基础上所获取的利益是什么?决不能让违法者获利,让违法得便宜,要让违法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才是我们应该遵循的原则。”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刘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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