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八旬老翁支取过世老伴股票余额受阻
2016年03月28日

近日,南京听众杜老先生遭遇到一件麻烦事,老伴过世后留下一个股票账户,经查有余额12万多元,当他准备到证券公司取钱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他只有子女全部到场才可以支取,杜先生不明白,自己和老伴辛苦赚的钱,为什么支取要这么麻烦?

 杜先生今年88岁,2014年6月老伴去世后,留下了一张“大鹏证券”公司的开户卡,老人回忆说,这张卡开户时存有五万块钱,钱是他和老伴辛苦赚来的。杜先生说:“九十年代开始有炒股的了,两个人在炒股,她是会计(账户是)她的名字,到了九五年我们两个就从无锡回来不干了,这五万块钱就一直在炒市(在股市当中?)在股市(也没取是吧?)没有取出来,我们一起存在那里。”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位老人年龄大身体也不好,渐渐地不再去关注股票,四年前老太太病重,一家人都忙着照顾她,股票账户这件事就被淡忘。杜先生:“老太死以前我还没去拿,老太太迷迷糊糊地两年了她也不晓得里面有什么,密码也不晓得,我也不晓得有密码,她要死了我去拿钱,快要用钱了不是,去拿钱的时候他(证券公司)讲没有密码不好拿。”

经过查询,杜先生了解到这张卡上的资金从最初的5万元已经增加到12万多元,老人一直想支取这笔钱,于是热心邻居王女士帮老人跑了几次,她说:“找证券公司他要三个子女到面确认,叫子女还要到单位老太太单位去开证明,还要什么死亡证明,就这样讲一起来确认一下再来拿钱。”

可是,老人三个子女中大女儿患有精神疾病,儿子和小女儿与老人关系不和,一家人要凑在一起比较难。据悉,目前大鹏证券已经被长江证券公司收购,对此事,长江证券南京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拒接了记者采访,证券公司经办人李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由于过世的老人没有留下遗嘱,证券账户里的这笔资金只能按照遗产来继承,需要老人和三个子女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后才能支取。李先生:“虽然是你爱人但是账户毕竟不是你本人的,你怎么可能直接拿账户里的资金或钱怎么样,遗产继承肯定要走公证处,比如他确定账户上的钱或怎么由谁来继承啊,这样证券公司才能够该怎么走程序怎么走程序啊。”

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有遗嘱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来继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左锋解释说,股票账户12万多元中既有老人的钱,也有子女的钱,因此需要共同出面办理。左锋:“这个虽然是他们共同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一方死亡前没有对财产进行处分的话或者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就发生法律继承。法律继承是这样的,比如他的账户上有一万块钱,首先五千块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归老伴单独所有,剩下的五千块钱由老伴和几个子女按照法律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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