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波渔港楼顶违规养猴子 将被送往红山动物园寄养
2016年03月25日

      23号下午,有听众通过江苏新闻广播微信平台反映,南京烟波渔港梦都大街店楼顶养了两只猴子,听众发来的图片显示,铁笼里一大一小两只猴子紧紧抱在一起,神情紧张,非常可怜。爆料人怀疑是饭店用来吃的。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接到爆料后,记者立即赶往南京烟波渔港梦都大街店。按照爆料人的指引,记者从饭店后面的地下车库爬到了楼顶平台。在堆满杂物的角落,一个铁笼里果然有一大一小两只猴子!看到人来,两只小猴子紧紧抱在一起,十分害怕。

        随后,记者致电烟波渔港,询问没有有特别的野味。饭店服务员表示,有刀鱼、蛇,但没有猴子。

        那么,这两只猴子怎么来的?是否为烟波渔港饲养?饭店养猴子有什么目的?记者拨打了110。南京建邺公安局滨江派出所的两名民警来到现场。饭店员工表示负责人不在,但楼顶饲养的猴子是他们店里的,

        (记者:那猴子是你们店里养的吗?是养着玩还是养着吃?)养着玩的,肯定是养着玩的,怎么可能吃呢?

        随后,警方将猴子先行带回派出所。滨江派出所杨警官告诉记者,他们会联系森林公安,对猴子进行鉴定,

        “森林公安要过来看,他们要出具一个东西,看这个猴子是什么猴子。出完这个东西之后,我们再给处罚,是罚款还是怎么。这个治安处罚肯定是要有的。”

        24号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到滨江派出所,警方证实已经找饭店负责人,对方表示猴子是饭店所有,将补办手续。据悉在手续办下来之前,猴子将暂时送往红山动物园寄养。

        “我就说等你开到这个证明再过来的话,这猴子摆的时间已经太长了,我们正在路上,把这个猴子送到红山动物园去。”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按照规定,猴子不管它属于什么品种、是否为野生、是否为国外进口,所有灵长类动物,都属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饲养猴类必须取得省级林业部门颁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私下买卖饲养,都是违法行为,而办理养殖证,需要符合来源合法、场地足够,有经费、技术支撑的多种条件。

        还需要提醒的是,猴子身上可能带有细菌以及寄生虫,并不安全。同时也是一种情绪波动很大的动物,私人饲养并不安全。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记者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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