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本台报道了《仪征市42辆电动公交车成摆设,充电桩成“拦路虎”》一事,春节后,记者再次探访发现,事情仍无进展,这批电动公交车仍被闲置路边。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问题的核心在于:民营公交车企业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免费提供土地供企业建设充电桩场站,他们认为这是政府部门主导推广新源车应该要提供的服务,而相关部门对此并未明确支持。
2月15号,正月初八,记者再次来到仪征市鸿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刘明说,由于缺乏充电桩,现在42台纯电动公交车仍然被闲置在路边:“国家给我们补贴的一千多万财产搁置在这儿,我个人认为,充电桩应该是政府建,建好后给新能源车辆用户去充电,我刘明做了政府还没来得及做的事情,政府有关部门不但不支持,而且还在阻拦,我想不通。”
刘明始终认为政府有关部门要免费提供土地供企业建设充电桩场站。为了春运应急,他在公交车站台旁边建设的临时充电桩工程被当地规划局紧急叫停了,原因是不符合规划也不安全,公交车站台候车位也不属于公司内部停车位。
记者采访企业负责人刘明
仪征市规划局副局长俞蕾表示,由于新能源车推广还处于起步阶段,像仪征这样的县城目前仍处于规划调研阶段,公共充电场站数量目前还是零。她进一步解释,针对“车多桩少”的现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中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和解决办法,即单位在现有停车位内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审批手续。
仪征市交通局副局长乔宝山也证实,仪征市其它3家客运公司均在自己的停车场内建设了临时充电桩,目前都在正常使用。
那么,仪征市鸿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什么不在自己的停车场站内建设充电桩呢?据了解,该公司原有21台汽油车,为了享受国家新能源车推广的补贴红利,该公司2015年12月份一次性购买了42台纯电动车升级换代原有车型,但数量的猛增,导致了原有停车场地不够用,刘明还认为,原有停车场是在高架桥下,地面扬尘及阴暗潮湿等客观因素,不利于充电桩的建设,所以才要另增场地,建设充电桩场站。
仪征市发改委是仪征市新能源推广的牵头部门,他们又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仪征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林表示,他们支持企业建设充电桩场站,目前已经立项,但具体选址要符合城市规划。王林:“因为现在项目立项批文已经给他了,相当于他拿到项目的审批程序了,然后他要选择相关的地点,由规划来引领。”
对此,仪征市规划局副局长俞蕾表示,企业购买新能源纯电动车要从实际出发,不能为了享受补贴就不计后果,现在企业向政府要地建设独立的充电桩场站,也必须依法依规拿地。俞蕾:“作为企业而言他必须要为他的运营付出成本,充电桩的建设也好,或者充电桩这个事项也好,它应该算作他企业的一个成本,不能因为它是新生事物,你就无限制地要求政府给你供场地,无限制地占用行人道,无限制地占用非机动车道,我觉得这个概念是要厘清的。”
江苏省能源局煤炭电力处刘科对此表示,按照国办发【2015】73号文的指导意见,电动汽车的发展要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不能因为补贴而盲目大量购买新能源电动车。刘科:“我们希望以单位停车场、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公交车出租车专用场地配置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你这实际上是自建的,不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就是你买车的时候你要考虑到有这些东西,可以提供充电你才应该买。”
针对仪征市鸿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充电难”的特殊情况,省能源局煤炭电力处处长戚玉松表示,地方上应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积极帮助解决:“目的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不是阻碍他发展,但一定要合法合规。”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朱亮、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