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听众庄先生向本台新闻热线025-84658888和政风热线反映,他是一位环卫工人,2011年9月被汽车撞伤。2012年12月,经镇江开发区法院判决,肇事车主需要赔偿近九千元给庄先生,可是三年过去了,庄先生一直拿不到赔偿款,而肇事车辆居然两次通过了年检,肇事车主逍遥法外。
庄先生拿着镇江开发区法院判决书告诉记者,2011年9月25号中午,肇事车辆苏L93A55闯红灯与骑着电动车的庄先生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全责。但肇事车辆交强险过期,保险公司无法进行赔付。庄先生:
“当天我在红绿灯这了个地方被撞的,他闯红灯。到了医院之后他就不来了,电话也打不通。事故处理大队叫我起诉到法院。”
庄先生告诉记者,法院判决后他就等着肇事车车主王惠敏把赔偿款付给他,但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三年时间过去了,还是拿不到钱。法官告诉他,王惠敏名下除了肇事车辆以外没有财产,法院已对肇事车辆进行了查封,使之不能交易过户,但庄先生不理解的是,事故车辆13年、15年两次通过了车管所的年检,一直在正常使用。庄先生:
“执行局就执行说他没什么财产,唯一可以认定的就是这辆车,当时就查封掉了。但是我有一个疑惑啊。查封的车辆可以年审,但他是人为的啊;第二个法院和车管所之间为什么有这么一个空白。”
记者陪同庄先生来到镇江市车管所,证照科汪科长表示,查封并不影响该车正常行驶和年检,况且车管所也没有收到法院方面的协查通报:
“查封是不允许他过户,就是所有权不允许他转移,防止他转移财产。至于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则不属于法定的登记业务,车管所在民事查封这块,我们无权停止受理他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庄先生说,自己是环卫工人,收入很低,近九千元的赔偿款对他来说是个大数目,现在法院找不到肇事车辆和被告人,赔偿款不知何时能够拿到。
镇江开发区法院副院长杨荣告诉记者,主审法官多次陪同庄先生多次寻找王惠敏都没找到,只有找到肇事车辆拍卖后才能给庄先生赔偿到位:
“法律规定我们的权力:查询银行账户、查询房产、查询车辆、查询股权。这些统统查下来以后,没钱。这使很多案件陷入僵局。只有跟申请人做思想工作,案件在法院不会消除掉,到了六个月,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我们要进行程序性终结的,一旦发现线索继续执行。”
杨荣表示,他们将把王惠敏列入“老赖黑名单”,限制她的消费,逼她出现:
“进入征信系统是很痛苦的,做不了飞机坐不了高铁,实名制买火车票,你失信不让你做,至少你出行不便,尤其是做生意的人。”
对于为何不向公安部门发出协查通报,寻找肇事车辆苏L93A55,杨荣表示,那是因为他们与公安部门沟通困难:
“我们曾跟公安机关沟通过,交巡警是不是能够协助我们查扣一些车辆,公安局是不理我们的。”
杨荣表示,镇江开发区法院已经对外公布24小时值班举报电话0511-83172768,如果有人发现苏L93A55或王惠敏的下落,可以打电话举报。
此事本台将继续关注。
【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藤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