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工失信企业中标一事 两单位均存在过失
江苏新闻广播 2015年07月24日

21号,江苏新闻广播对“淮海工学院工程招标一失信企业中标”一事进行了报道。今天,江苏台记者俞声扬再次来到两家涉事单位淮海工学院和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两家单位都承认,在这次事件中存在过失。

73号,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西河污水截留改造工程开标,中标单位名为“江苏高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随后就有网友爆料,该公司是一家在最高人民法院“挂号”的失信企业。淮海工学院方面解释称,接到举报后,他们立即找到高兴公司,但高兴公司却出具了一份由执行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书,称高兴公司已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他们采信了这份文书,承认高兴公司的中标资格。

但是,这份加盖海州区人民法院公章的证明材料并没有抬头,用词也并不规范,证明开具一个多月后,高兴公司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仍然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平台查询,记者对其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并向海州区人民法院求证。722号,海州区人民法院主动联系了记者,承认这份文书的确是由海州法院发出。海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强:

“经过我们核查,关于这份证明,的确是我们院执行局一位分管信访的副局长尹西平出具的。当时他在接待来访时,根据高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的材料,双方当事人已经自行协商,处理完毕了。”

刘强介绍说,因为对操作流程不熟悉,这位尹副局长没有按照规定流程,将高某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屏蔽,记录至今仍然可查。而且,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给某一个被执行人出具证明材料,并不符合法院相关工作规范。现在,这份材料已经被海州法院收回,责任人也面临追责。刘强:

“尹西平局长是为了从化解矛盾这方面出发,没有考虑到具体操作流程。纪检部门已经介入了针对这个证明事实相关的调查。很快将对查实的情况对应的进行处罚,而这份证明也已经从高兴公司收回。”

刘强还表示,在基本查明这份证明材料的来源后,工作人员立即电话通知淮海工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声明证明无效,即江苏高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仍为失信被执行人。淮工招投标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已经接到海州区法院的口头通知,但现在工程已经进行了三分之一,高兴公司的工程完成的质量也不错,而且省里对招标过程中企业信用的审核并没有硬性规定,他们无权取消他的资格。淮工招标办主任杜修桥:

“其实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进行审核,是不需要去进行海量信息进行搜集的。也就是说你们能了解多少情况就了解多少情况。”

但是,杜修桥随后又表示,今后将对企业信誉进行更严格的审核,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我们招标的量很大,有的工程有几十个投标人,按照道理来说我们并不了解情况。只要根据了解情况,专门去搜索他们信誉方面情况我们做的很少,这是我们不足。我们以后这方面要加强,对信誉方面要加紧去查。”

 

【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孙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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