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台报道了滴滴打车南京公司招募大量私家车,经过简单培训参与专车营运一事。专家表示,“专车”作为一种新型业态,需要尽快建立法规,只有在制度框架内,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私家车加盟转车属于违法
滴滴专车是2014年8月19号上线运营的,已经加盟的司机中有的已经做成了近千笔生意,一位开着奥迪Q7的专车司机向记者坦言,私家车加盟不用交租金,还能赚出油费和保养费,何乐而不为呢?
“全职那不就和出租车一样了嘛,说实话那就有压力了对吧?(记者:兼职你车是自己的啊?)车是自己的,对啊车是自己的,但是你每个月至少油费回来了,保养钱回来了,他没有硬性规定让你开到多少单,所以说很自由。”
按照《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车辆、专车司机要依法取运输资格证和上岗证,调查中记者没有在这辆Q7上看到两证。在前期的调查中,记者通过暗访发现,滴滴打车南京公司已经招募了大量私家车在从事专车运营,但交通部门对此没有太多的管理措施。1998年4月我国曾发布《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对租赁企业设立提出要求,但是2004年7月《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这一许可制度因为缺乏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不再具有合法性,东南大学交通法治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说:
“车辆不是租赁车的话,是违背现行法律规定的,但是也要看到租赁车这块实际上是从2000年以来,租赁车是放松管制的,甚至有些地方租赁车公司的租赁车都是挂靠性质的,从租赁车源头来讲有些乱象是有原因的。”
南京交管:暂无根本性管理措施
去年年底,我省交通厅出台了《江苏省汽车租赁经营行政许可规范》,该规范于今年2月1号实施,但是南京市何时能落实还没有具体时间表,南京客运交通管理处工作人员许兵说,对“滴滴公司”做法,暂时还没有根本性管理措施:
“目前我们工作的主要方向还是针对当事人,对公司的管理我们也在不断的完善,做好相关的准备。这些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经营,手段也很隐蔽,上下车地点也会刻意规避执法人员,我们执法人员还是在完善证据链,对他进行进一步处理。”
私家车从事专车这种模式起源于美国的优步(Uber)公司,顾大松说,该行业的发展必须在法规的框架内:
“合规才能发展,有些规范要从城市交通变革的角度来做一个调整,比如说主管部门与企业签订一个行政合同,(企业)哪些你要实时共享给主管部门,哪些信息是公司自己的商业运作空间,怎么双方对接起来,合作来治理一些难题,立法也要尽快着手。”
记者出稿前再次与滴滴公司热线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希望正面采访该公司,他们表示会尽快反映到公司相关部门。此事本台将继续关注。
记者手记:
虽然交通部门肯定了专车服务的积极作用,但是交通部门也一再强调,私家车不能从事专车运营。目前混乱的市场现象,需要主管部门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对于越过底线的市场行为,主管部门也要拿出处理的办法,否则主管部门划出的底线就没有任何意义。
【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孙强、严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