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知情人士向本台新闻热线025-96110反映,扬州江都区共有300多家药店,其中50多家药店存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过期的情况,部分仍在无证经营。对此,江都区药监局回应,情况属实,他们正在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管。
记者走访多家药店均为见到合法证照
2014年12月29号,记者拿到一份江都区部分药店名单,其中显示多家药店证书过期,记者从中挑选了四家药店进行走访。根据知情人士的指引,记者依次来到江都县城的同康泰大药房康佳乐连锁店、江都区仙女镇砖桥村的保平药店、江都区浦头镇高汉村惠众大药房,这三家药店未悬挂证照,却依然对外经营。
记者来到的第四家药店是江都区大桥镇波斯村的家家康大药房,该药店的证照栏内一片空白,记者购买药品后索要发票,店员以电脑设备没有到位为由表示无法开票,随后向记者退了款。
按照“卫生部第90号令”文件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
那么,记者所走访的四家药店目前是否存在证照过期的情况呢?知情人所反映的江都区50多家药店仍在无证经营的情况又是否属实呢?
1月4号,记者来到江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办公室王主任就此联系了该局综合科,对方笼统的答复药店都有证书,记者进一步提出要亲自查询,王主任解释,需要等分管领导回来后再具体回复记者。
扬州市江都区食药监局回复,情况属实,并会及时处理
1月5号,江都区食药监局王副局长针对此事作出回复,经调查,情况基本属实。回复内容显示,江都区共有零售药店300多家,2014年共有180家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到期,而且主要集中在年底,目前仍有55家药店仍未办理换证手续,主要原因是药房办证门槛提高,包括场所条件,以及必须配备药师,但由于市场药师紧缺,因此换证有难度,这也就是55家药店迟迟未通过年审的原因。
江都区食药监局王副局长强调,未换证和换证期间的药店一律不得从事药品经营,否则属于无证经营行为。
记者查询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执法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王副局长表示,目前他们采取的是人性化执法,55家过期药店中,40家左右正在加盟连锁店解决问题,8家已经关门停业,其余5家药监局已经督促其药品下架处理:
“我今天又带队下乡了,一半以上已经关门了,有四五家还在卖,在稽查科强调下写下承诺书,今天在我们的现场督促下,这四五家药店药品已经全部下架了。”
【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朱亮、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