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企业跨国贸易遇政策冲突,地方税务部门及时解难
2016年11月08日

  近日,扬州市的一家企业在与印度某公司进行合作时,在结算货款上遇到了政策上的冲突。扬州国税和地税两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团队帮助企业跨国追回上千万元货款:“我们没有遇到过,也没有其他客户需求过。“

  谈到这次一波三折的讨要货款过程,扬力集团财务处长李正娟向记者发出感慨:”这个证明是我们所有材料里面最重要的证明,如果不提供的话,我们这个单子肯定黄了,1800万还是比较大的单子。“    

  原来,此前扬力集团与印度的一家公司达成合作,但讨要货款时,对方却出乎预料的要求出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扬州市国税局大企业国际处管理科科长李家祥:”因为印度这边属于一带一路服务区,从来都没有要出具过这种证明,所以企业也很迷茫,因为这个事情本身就不是太多,企业也要的非常急。“    

  税务部门了解到,中印税收协定签订后,印度政府先后出台了《印度财政法案》等涉税补充规定,变相为税收协定的执行设置了附加条件,凡印度企业对外支付均需提供供货协议、收款方“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及所得税纳税证明,否则将不予支付。李家祥:”印度税法制度发生变化,要求中国发生贸易往来,必须要提供,了解到这个原因之后,我们主动给到印度的企业简化证明,和地税一起合作,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措施,像证明,我们下放到县市,不需要审批,顺利开具。“ 尽管印度方面的相关规定与中印税收协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但扬州税务部门本着为企业争取利益的原则,先后为扬力集团、润扬物流等与印度企业存在业务往来的所有扬州公司开具了相同证明,及时帮助企业收回货款3800多万元。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童森、扬州台记者丁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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