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速快,13个设区市已全部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15项举措,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从“保基本”到“高品质” 加快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通知》明确:到2030年,江苏全面建成城乡“15分钟养老服务圈”,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养老服务供给上,《通知》重点强化失能、失智老人照护。到2030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75%;到2027年底,百张床位以上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失智照护专区设置率超5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也将持续扩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养老短板也将进一步补齐,到 2030年村级互助养老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5%,村(社区)助老公益性岗位覆盖率不低于90%。
在养老服务设施整合利用方面,《通知》明确: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 20 平方米配建养老用房,已建小区则不低于15 平方米。“十五五”期间,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全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不少于4000 部。此外,医养结合将进一步深化。江苏将实施康复护理扩容工程,推动乡镇敬老院与卫生院共建、资源共享。全省推进失能人员“多评合一”,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到2027年底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

【挖掘银发经济潜力 培育养老服务人才】
江苏还将进一步挖掘银发经济潜力,培育银发经济产业集群,推广应用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智能化改造,到2030年,建成200家以上智慧养老院。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同步加码,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师、长期照护师等纳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工种指导目录,符合条件的可领取培训补贴。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新八级工”制度,到2030年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达到80%。各地将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多方协同,推动养老服务从“保基本”向“高品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