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地铁上吃东西?外放手机?NO!这些行为被明文禁止了
江苏广播 2019年10月28日

  相信不少人都被地铁上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困扰过,比如说有乘客用手机外放音乐、把宠物狗带上来,吃一些味道特别大的食物……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其中,在第三十六条,明确禁止上述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此次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乘客不得携带除导盲犬、军警犬之外的动物进站乘车;不得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不得在列车内进食;不得卧躺或践踏座席,不得在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荔枝新闻记者在对市民的随机采访中发现,不少人遇到过类似现象,有的还深受困扰。

  市民葛先生表示:“今天早上就有两个人在地铁上吃东西,然后周围味道特别大,但是大家早上出行都特别忙,考虑一下就算了,忍一忍就过去了。”

  市民于先生告诉记者:“坐地铁去上班,有一站进来一个大妈,坐下来就开始放抖音。声音也比较吵,而且是循环播放比较洗脑的视频。旁边人看了她一眼也没说什么,可能觉得上去提醒她会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如果有条例出来的话,大家更重视,也更有底气一点。”

  在肯定《管理办法》的同时,也有市民对它未来的落实和执行表示了担忧。

  市民闫先生提出:“出发点很好,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地铁内的不文明行为,但是我觉得执行起来可能略有困难。比如车次那么多,执法人员人数不足等问题。所以我觉得可以建立类似于社会信用体系这样的,比如不文明行为可以记录在案。”

  目前,南京实施的《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条例》的第三十八条,对此次《管理办法》中提及的不文明行为,大多都明文禁止。例如禁止在列车车厢内进食,禁止携带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的动物等,违规者将面临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则没有提及。法律界人士表示,下一步,这有望加入到现行的南京市地方条例中。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杨开表示:“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管理办法它其实是一个指导性的意见,它本身是不会在这个里面加入行政处罚具体措施的。相关行政处罚具体措施,由各地制定相应的细则条例来进行实施。”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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