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民政部门对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有哪些举措?
答:妥善安排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当前民政部门的重点工作。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城乡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充分发挥“最后一张安全网”的托底保障作用。二是做好困难群众节日补助发放工作。从2009年起,我省就实施了适度普惠性的节日补助政策。2016年“两节”期间,我省将继续实施适度普惠性的节日补助,补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孤儿等五类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节、愉快过年。三是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之前,还将由省领导同志带队,深入基层、深入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和乡镇敬老院进行走访慰问。各地也将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将党委政府的关怀切实送到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