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热点,“家家都有老、人人都会老”。前不久,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将会有力促进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业发展。民政作为养老服务的职能部门,对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有何打算?
答:根据统计,我省老年人口已超过1500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并积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针对目前反映较为强烈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失能和部分失能老人护理难、养老服务人才紧缺等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应势出台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通过立法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发展。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条例》在全省实施的准备工作,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我们将立足江苏省养老实际,重点在服务内涵上有所突破。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开放所属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健身等服务;新建住宅小区要按每百户20平方米到3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以康复护理为重点的养老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推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鼓励外埠老年人到异地与子女共同生活等。
2.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民政部门对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有哪些举措?
答:妥善安排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当前民政部门的重点工作。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城乡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充分发挥“最后一张安全网”的托底保障作用。二是做好困难群众节日补助发放工作。从2009年起,我省就实施了适度普惠性的节日补助政策。2016年“两节”期间,我省将继续实施适度普惠性的节日补助,补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孤儿等五类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节、愉快过年。三是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之前,还将由省领导同志带队,深入基层、深入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和乡镇敬老院进行走访慰问。各地也将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将党委政府的关怀切实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3. 江苏已进入寒冬季节,街头有衣着单薄的流浪乞讨人员在乞讨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流落街头,民政如何开展救助?
答:针对严寒酷暑等恶劣天气,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主动救助行动,如:“夏季送清凉”、 “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联动救助应急队伍,以车站码头、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智障、未成年、老人等生活无着人员为重点人群,开展大巡查。救助管理机构对受助的人员提供人性化的救助服务,务求吃饱穿暖;对临时安置人员选择符合标准的机构托养,加强安全督查;对未成年人做到从保生存向保发展转变,提供更为人性化、专业化的救助保护。
那么,如果市民发现流浪乞讨等遇困人员,怎么办?
如市民发现流浪乞讨等遇困人员,可拨打110,或拨打当地救助管理站电话(通过114查询)反映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赶到现场施救。当事人也可直接护送受助对象到救助管理站,所有费用救助管理机构报销,并予以适当奖励。
(左: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 右:主持人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