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从2015年11月下旬至2016年春节前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重点和内容是什么?
答: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含交通运输、水利建设)、船舶修造、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专项检查的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