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什么特点?
答:新大气法明确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新法从坚持源头治理,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了相关制度,对解决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排放污染等突出问题做了具体规定,对重点区域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提出了明确要求,提高了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