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河长制”管理近3年来,水利部门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13个省辖市及大部分县(市、区)均出台了本地区的工作意见,明确河道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目前,全省727条省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的河长、河道具体管理单位、管护人员均基本落实到位。第二,加大河道管理经费投入。2014年,省级财政安排省骨干河道“河长制”引导奖补资金6000万元,比2013年增加50%。各地也积极落实河道管理经费,据统计,2014年我省市县两级财政仅河道管护经费投入约2.19亿元,有力保障了河道管理各项工作的推进。第三,加强河道的日常管理。加大对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和后续监管力度,制定出台《江苏省骨干河道日常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河道日常保洁队伍建设。第四,严格河道管理的监督考核。根据2012年出台的《江苏省骨干河道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底,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水利厅、财政厅组成联合考核组,通过随机抽查河道管理现场及检查管理台账、经费拨付文件等方式,对各地区河道年度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明确年度考核情况作为下年度省级维修养护经费补助计划安排的依据,实行“以奖代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