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期,临近开学,全省多地学生家长反映,直至开学前校舍装修出新工作仍未完工,甚至有些新建的学校在9月1日开学时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请问如何保障学生的校舍安全?
开学后学校仍在装修出新未完工的校舍,学校教学区和校舍施工区要严格隔离,实行全封闭施工。所有新建学校和校舍项目,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关键岗位执业人员负责制,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必须依法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标识牌,标明建设、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责任主体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未经过竣工验收校舍,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2、我省已经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面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那么,与往年相比,今年有没有变化呢?
今年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与往年相比,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每人每学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二是国家助学贷款年限最长延至20年,还本宽限期延长至3年,同时将建立还款救助机制,救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截止9月10日,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受理9.3万人,贷款合同金额6.6亿元,贷款金额比去年增加11%。
3、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我省是如何加大学前教育政府投入,缓解“入园贵”问题的?
我省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到学前教育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第一,建立财政投入体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第二,制订生均经费标准。2012年9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颁布《关于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各市、县(市)应制定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0元”,“各地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得低于通知要求和目前实际执行标准”。第三,资助弱势儿童入园。《条例》明确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园,入园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2013年省政府将“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免费一年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