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收费问题
2014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服务项目目录中,明确每一位消费者都可以向银行申请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
例如,你已经在这家行拥有了一个免费账户,那你的其他账户就不可以再享受免费了;你的信用卡年费、VIP账户年费等费用也应服从市场调节价。银行为客户提供了账户管理服务,收取适当的账户管理费是合理的。这条规定等于是要求银行自己来消化这部分成本,它的出发点是保障大家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一些并非基本需求的账户管理,银行还是要按市场调节价收费的。
问:2014年银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联合下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将银行服务收费分为三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有哪些服务项目是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呢?
答: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主要是考虑到银行客户普遍使用的基础金融服务,是为了保障客户享有基础金融服务的权利。2014年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服务项目目录,明确了政府指导价与政府定价的有关范围和标准,主要是在部分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取现和票据等业务上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降低和调整了部分收费标准,规定了部分免费服务内容。根据文件,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等服务项目为政府指导价;支票挂失费、支票工本费、本票挂失费、本票公本费等服务项目为政府定价。除了这个目录范围之外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都实行市场调节价。
问:为什么允许银行自行确定市场调节价呢?都明确政府指导价不是很好吗?
答:允许银行自主定价,有利于银行根据自身战略定位调整业务结构,促进银行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如果政府把银行每一项业务都管死,将不利于银行开展竞争,最终也不利于为客户改进服务。
问:银行在服务收费上该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呢?
答:首先,银行应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商业银行应当在其营业场所、网站主页的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服务项目的内容、价格、适用对象等信息。银行增设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服务价格,应当至少于实行前3个月进行公示,要确保公示内容清晰、易懂,便于公众了解或查询。其次,银行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意愿,客户确认接收服务价格后,才能提供相关服务,不得强制和变相强制客户接收服务。再次,银行应建立服务价格投诉管理制度,明确告知客户受理投诉的渠道,与客户发生服务价格方面的纠纷时,要积极、妥善处理,给消费者合理的说法。
二、互联网金融与P2P问题
问:近年来,涌现出许多宣传为互联网金融公司、P2P信贷公司的机构。所谓P2P信贷,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7月18日国务院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P2P必须坚持平台功能,只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它本质上就是信息中介平台,有点类似于房产中介的作用。怎么判断一家P2P公司合法不合法呢?
答:首先看“出身”。这些公司必须都得在工商部门登记,其网站还得在电信部门备案。我们可以查看它的营业执照,看规定的营业范围是什么,看它是不是工商部门允许设立的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公司。其次看业务。《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P2P公司只能提供信息服务,不能提供增信服务,更不能搞非法集资。
问:如果想要通过此类公司进行投资,有什么建议吗?
答:《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范。所以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这一点,不论P2P等中介公司如何宣传,关键要看最终的用款人是谁,其风险在哪里,风险有多大,你能不能承受这样的风险。此外还要注意,你借出去的钱会到什么账上,能不能安全的到用款人的手里,这一条也很重要。《指导意见》要求P2P公司必须要在银行开设资金存管账户,这就是保护投资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