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城市黑臭河道整治方面有什么措施,何时能消除黑臭现象?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黑臭河道整治,2013-2015年部署开展了三年整治行动,消除了一批城市黑臭河道。去年,我省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部署,对城市黑臭河道整治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黑臭河道整治任务,要求各地采取截污、清淤、活水、保洁、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实现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无违法排口、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水体无异味。根据“263”专项行动部署,出台了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太湖流域县(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纳入整治范围。
7月份,省政府在宿迁召开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现场推进会,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的要求,部署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整治黑臭水体。省住建、环保、水利等部门将继续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建立健全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对口指导制度,严格执行黑臭河道整治销号制度,努力实现南京市2017年、其他设区市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目标。公众如果发现身边的黑臭水体,可以通过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www.hcstzz.com)”和微信公众号“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国家)、“江苏263在行动”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