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政策导航
2017年06月07日
1、农业补贴一直是广大农民朋友所关心的。从去年开始,国家对农业补贴政策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2016年起,财政部、农业部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今年发放进展如何?
答: 2017年我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原则上和2016年保持一致。针对以往补贴发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省财政厅、省农委对补贴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对六类不予补贴的情况进行了细化说明,同时要求各地成立由政府领导、相关部分负责人组成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同和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落实到位。
 
2、为支持和稳定农业生产,对农业生产中遭受自然灾害等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国家实施了农业保险政策。我省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有哪些?发生灾害事故后,参保农户如何申请保险理赔?
答: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支持和稳定农业生产的重要政策手段,通过给予农业保险较高比例的财政补贴支持,有效降低农户的保费负担,使农户通过低缴费享受相对较高的农业生产保障。2017年,省以上财政共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1亿元。
目前我省享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保险险种共有38个, 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参保农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进行报案,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委托的农业保险服务站或保险服务代理员报案。保险机构应在第一时间内与被保险人或地方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约定对受损标的进行现场勘查。在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前尽可能保护现场不遭受破坏,若保险财产仍处于危险中,须立即进行施救以减少损失。保险公司查勘人员上门查勘定损后,参保农户先要在理赔人员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出险及索赔通知书、损失确认清单等单证,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并协助理赔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点、定损。有时还需相关部门开具损失证明,比如生猪、鸡、鸭的疫病死亡,需当地畜牧部门出具病因证明,并提供按时接种的证明材料。
 
 
3、江苏国税的征管范围是什么?
答: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目前,我省国税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部分企业所得税,并代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同时负责出口货物和劳务退税管理、国际税收和反避税工作。
 
4、江苏国税是否可以对现有的办税厅领用发票方式进行改进,让群众少跑路,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
答:2017年5月,江苏国税在盐城建立了全省首个发票区域集中配送中心,通过区域集中配送实现发票业务的“线上快捷申请、订单式智能处理、自动发放打印、集中物流配送”。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或通过江苏国税手机APP申请发票,发票配送中心后台订单批量处理,邮政速递专车专人投递配送给纳税人。纳税人凭已签章的邮递配送发票收票单现场签收核实发票,下载发票电子数据;邮递工作人员收回收票单并进行影像采集,反馈至电子税务局。发票区域配送后,全省60%以上的纳税人将通过配送方式用票,每年纳税人将减少800万户次的往返,节省办税成本数亿元,节约办税时间近亿小时。
 
 
5、地税的工作职能主要负责所得税征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十税”的管理和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等基金费征收管理管理工作。
 我在两个单位上班,每月两个单位分别发放工资,个人所得税也由单位扣缴,税务局通知我进行自行申报,单位已经扣税了,我自己还需要进行申报吗?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根据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在取得所得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比如,A、B两个单位均在9月发放工资,并于10月15日前进行扣缴申报,个人应于10月15日前合并多处工薪进行自行申报。您可以至办税大厅办理,也可以登录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及江苏地税掌上办税APP进行申报。如果选择至办税大厅办理,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通过网络申报的纳税人,可以进行银联缴款、部分地区纳税人可以进行支付宝缴款,实现足不出户完成自行申报。首次进行自行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按规定补充确认相关基础信息,如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地址等。
 
 
6、在缴税中发现自己被发工资,实际上并未在该单位领取过工资,这种情况怎么办?地税部门会对这种冒用个人信息的单位进行查处吗?
答:遇到上述情形,建议您及时通过12366热线、投诉举报等方式,向我们说明情况,消除潜在涉税风险,提供相关信息线索,我们将及时核实,严格查处。
针对这种情况,地税局一方面对纳税人已经通过举报等途径反映问题的,按照举报受理规定,户户核实,件件予以反馈。另一方面,完善了网上申报平台,让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就可以一键反馈,我们在申报期结束后予以统一后续管理,将其作为扣缴单位的风险点推送核实确认。
今年,我们已经对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中反馈的冒用身份情况进行了汇总,将其纳入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风险指标。并进行分类处理,对企业所得税管户为地税的,我们将直接发起风险推送流程;对企业所得税管户为国税的,将相关数据及时传递至国税处理。
对经核实确认为扣缴单位冒用身份、输入错误等原因形成的,要求扣缴单位予以更正申报,消除后续可能给自然人带来的影响。
在此,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听众朋友,及时关注个人纳税情况,欢迎向我们提供涉税线索,我们也将充分利用您反馈的信息,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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