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导航
2017年05月03日

1、商品房有没有综合验收?房屋质量将如何保证?买房人的权益又如何保障呢?
现在商品房已经没有综合验收。
在保障商品房交付质量方面,各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交付使用监管、指导和服务。对拟交付使用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现场和材料核查,特别是加强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情况的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商品住房项目没有组织交付使用查验、交付使用查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其进行整改。对违规交房而引发购房者投诉和上访,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依法严肃查处,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200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2010年又制定出台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有效规范了分户验收工作,使全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请介绍一下我省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都有哪些具体举措?
首先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档案,编制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整治措施和实施周期,并排定各年度整治计划。把控源截污作为整治黑臭水体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彻底查明河道两侧排放口的位置、排放量,通过改造排水管道、封堵排水口、敷设截污管道、设置调蓄设施等措施,做到旱天污水不入河,控制雨天溢流频次。
同时,还要清理城市水体沿岸积存垃圾,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严厉查处向河湖倾倒垃圾、污水的行为。创造条件恢复已覆盖的河道水体,打通“断头浜”,加强城市水系沟通,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再一个就是加强城市河道沿岸绿化和滨水空间规划建设,营造良好的城市滨水空间,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引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同时通过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海绵体”,控制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改善河道水环境。
全面落实长效管护责任,建立健全“河长制”,落实河长管护责任,切实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创新水体养护机制,积极推进水体养护市场化改革。

3、垃圾分类看似小事,实则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到2020年,我省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有哪些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任务有,将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实现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等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
还将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体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三厂(场)、一中心”全面推进,即:生活垃圾焚烧(卫生填埋)、餐厨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和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城市固废环保产业园建设积极推进,促进各类设施集中布局。
建立垃圾减量源头控制体系。装配式建筑和中心城区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加快推进,“限塑令”全面执行,商品过度包装以及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一次性用品使用有效限制,设区市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净菜进城。
建立可回收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基本实现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可回收物资的企业回收再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4、我省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的情况如何,请简单介绍一下?
我省从2016年起将用3至5年的时间,在全国率先建成一批群众满意度高的适老住区。省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积极从事适老住区的开发建设,包括采取在住区中嵌入配置一定比例的适合老年人居住的住房或独立设置老年公寓等多种形式,重点要在规划布点、空间布局、交通组织以及住宅功能等方面充分考虑老年人生理、心理以及生活等特点,适合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同时,要求养老服务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还要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规划工作,合理确定改造住区规模、技术、时序和进度等要求,科学引导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改造要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和住区功能为重点,突出环境建设和养老服务设施配置。

(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浩东 右:政风热线主持人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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