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非法填埋行为?
固体废物种类比较多,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其产生量急剧增加,伴随的非法倾倒和非法填埋问题越来越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并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原则,明确非法倾倒和非法填埋的责任承担者。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也对各类固废非法倾倒、填埋行为细化制定了处罚措施,如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和填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污泥非法倾倒和填埋,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填埋,可依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置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严厉打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