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省政府实施了《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即省政府第93号令。93号令的实施给被征地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不过随着经济发展,被征地农民关心的不仅是补偿问题,更关注自身长久生活保障问题。93号令在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的方面有哪些突破?
答:93号令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作了重新设计。93号令将被征地农民分为未成年年龄段(16周岁以下)、劳动年龄段(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养老年龄段(6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规定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同时,将生活补助费提高到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该年龄段人员从其个人分账户中逐期缴纳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直接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按月领取补助养老金,该年龄段人员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享受省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