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政策导航
2016年12月21日

1、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民政部门对于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有哪些举措?
妥善安排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当前民政部门的重点工作。2016年底前,省级将下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资金9.4亿元。同时,省级还将下达2017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节日补助2.04亿元,补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五类人员约200多万人,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继续实施适度普惠性的节日补助,要求各地于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节、愉快过年。
春节之前,还将由省领导同志带队,深入基层、深入城乡困难家庭和乡镇敬老院进行走访慰问。各地也将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将党委政府的关怀切实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2、近年来,留守儿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也高度关注,相应出台了相关政策,我省在关爱留守儿童上有什么举措?
今年8月,在摸底排查和调研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突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完善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关爱的留守儿童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三是着力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四是强化保障措施。与此同时,我们联合教育厅、公安厅等十部门在全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政府将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专项行动”,对我省24万多农村留守儿童分类开展关爱保护,要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3、今年是村居两会的换届选举年,为应对新形势下村民委员会建设,省人大通过了新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这个实施办法有哪些新亮点、新要求?
这次制定的实施办法着眼于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亮点: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增加了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内报告工作制度,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二是明确规定了不被列入选举登记的三种情形,即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等人员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列入登记名单。为确保基层选举登记的可操作性,防止村民重复参加选举,规定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三是新增了国家有关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情况、村民户籍关系变更情况、村民委员会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等村务公开事项。四是明确规定了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五是规定村应当建立协商民主制度,明确了协商民主的形式和内容。

4、今年盐城发生了“6•23”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目前正进入寒冬,转移安置的灾民们生活怎么样?
 “6•23”龙卷风冰雹灾害造成阜宁、射阳两县9个镇(街道)29个村45509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30303人。目前恢复重建工作正在大力推进,为确保转移安置的灾民顺利过冬,我们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救助。我们在先期发放3个月过渡期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再发放3个月生活补助资金。一般损坏住房7300户,在房屋修缮完成后已全部返回家中。两县“四项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做好临时安置点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阜宁、射阳两县需在过渡期继续救助的受灾群众共20092人,其中通过投亲靠友、邻里相助等形式分散安置18430人;其余1662人集中安置在10个过渡性临时安置点,切实加强临时安置点管理,安置点被有序划分为饮食、起居、医疗等区域。三是冬春救助工作。为解决今冬明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困难,提早安排冬春救助工作,指导盐城及两县民政部门认真调查摸底。同时多方筹措冬春救助资金,9月初协调省财政厅追加3000万元2016年全省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中央财政补助我省4400万元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盐城市从捐赠资金中预留3000万元,计划用于两县冬春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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