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文化厅的职能有哪些?
答:文化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的职责有几个方面:一是艺术方面,包括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等;二是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包括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三是文化产业方面,比如: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四是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我们有省文物局负责全省文物保护的行政管理,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的工作;五是文化市场方面,包括: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演艺、互联网文化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六是对外文化交流方面,负责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