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安消防总队政策导航
2016年11月02日

1、大家对消防最直接的认识恐怕就是救火了,我们想知道除了扑救火灾之外,公安消防部门还承担哪些职责?

答:按照《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因此公安消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消防监督管理、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比如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等,都属于预防火灾。另外《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除了火灾扑救以外,还要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比如地震、水灾、车祸等。目前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有现役官兵8000多人,还有专职消防员1万1000多人,总人数在全国消防部队中是比较多。全省共有13个市级消防支队,151个县(市、区)消防大队,177个消防中队。

 2、消防安全涉及到公共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施行,《消防法》中规定政府、单位、公民个人都有哪些消防安全责任?

答:《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在政府层面,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的职责主要体现在组织领导、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消防工作考核等方面。在部门层面,公安机关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职责主要是监督执法、灭火救援、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等。其他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在单位层面,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开展防火检查、消防演练等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要有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在公民层面,大家要保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或者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成年人还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3、我们知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是96119,那么我们遇到什么问题才可以拨打96119呢?除了电话外,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或者消防安全问题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咨询反映?

答:大家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或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均可拨打96119进行举报投诉。

除了电话之外,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还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或是到火灾隐患单位所在地的消防部门进行咨询、反映。同时也可登陆江苏消防网,在“便民服务”栏中的“投诉举报”进行反映。最后提醒大家在反映问题时要详细说明火灾隐患存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注明姓名、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以便我们及时给您回复。

 4、现在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的现象严重,请问对于这些问题该如何处理?
答:消防车通道是发生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其设置形式和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畅通。私家车占用小区消防车通道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因此,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也不是一个部门可以处理好,或者简单处罚可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共同努力去解决。
当然,依照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的日常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也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履行职责,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管理,通过有效管理保证发生火灾时消防车的无障碍通行。另外,构成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还可以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和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

(左: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副总队长 徐国祥 右:主持人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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