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政策导航
2015年06月24日
1、今年625日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给我们简单介绍?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我国、我省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省情没有改变,节约集约、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也从来没有改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既要保持经济合理增速,又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望,严格保护资源和节约集约利用将是国土资源管理新的常态。节约集约用地的一项重要目的就是促进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保障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一方面,需要进一步严格保护资源,通过行政推动、市场调节等多种手段,使国土资源保护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另一方面,强化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意识,坚定不移地实施节约集约主体战略,坚持不懈地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撑全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
 
2、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始终是我国一件头等重要的大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新一届中央领导对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国土部门有哪些举措?
一是定期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考核。联合省级有关部门每年对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和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同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二是实施“双提升行动”土地综合整治战略。在摸清我省耕地后备资源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大力开发耕地资源,推行农村土地规模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探索土壤耕作层剥离等措施,确保我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三是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重要保障力求做到永久基本农田划得准、守得住、管得好。四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占补平衡政策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耕地后备资源已接近枯竭且开发成本越来越高,特别是苏南地区几乎已无地开发。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江苏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地执行。此举不仅为省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苏南地区重大产业项目解决了耕地占补平衡的难题,同时也使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得以实现。
 
3、去年,省政府实施了《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即省政府第93号令。93号令的实施给被征地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不过随着经济发展,被征地农民关心的不仅是补偿问题,更关注自身长久生活保障问题。93号令在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的方面有哪些突破?
93号令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作了重新设计。93号令将被征地农民分为未成年年龄段(16周岁以下)、劳动年龄段(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养老年龄段(6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规定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同时,将生活补助费提高到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该年龄段人员从其个人分账户中逐期缴纳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直接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按月领取补助养老金,该年龄段人员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享受省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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