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的工作职能有哪些?
答:我局共承担11个方面的工作职责,归纳起来主要是两大类:一是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海岛保护法》等,履行海洋综合管理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包括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执法监察、海岛保护管理、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协助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二是依据《渔业法》从事渔业行业管理,包括捕捞生产和养殖生产、渔业产业化及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管理、渔业科技推广及培训、渔船渔港监督及安全管理、维护国家渔业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