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政策导航
2016年07月20日

1、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的工作职能有哪些?
答:我局共承担11个方面的工作职责,归纳起来主要是两大类:一是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海岛保护法》等,履行海洋综合管理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包括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执法监察、海岛保护管理、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协助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二是依据《渔业法》从事渔业行业管理,包括捕捞生产和养殖生产、渔业产业化及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管理、渔业科技推广及培训、渔船渔港监督及安全管理、维护国家渔业权益等。

2、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江苏省2015-2019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2015年12月,该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印发各地执行。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目标任务是:通过调整优化补贴方式,渔业油价补贴资金与用油量彻底脱钩,降低渔业油价补贴水平,健全渔业支撑保障体系。力争到2019年,将国内捕捞业油价补贴降到2014年补贴水平的40%。推动减船转产,全省纳入国家“双控”指标的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及功率指标比现有数压减10%,促使国内捕捞渔船数和功率数进一步减少,捕捞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捕捞强度得到有效控制,渔业支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渔业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3、对于违反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规定的如何处理?
答:对违反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规定的,将由财政部门依法追缴被侵占的补助资金;对提供虚假材料申报补助资金的,依法追究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6月下旬进入梅雨期以来,我省沿江以南地区连续遭受强降雨,太湖流域目前渔业受灾严重,渔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形势严峻,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如何做好抗灾复产工作?
答: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完善防汛抗灾应急预案,强化责任意识,靠前指挥,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及时了解、统计、上报灾情。同时,受灾地区要将渔业抗灾复产作为重点工作,在组织灾区渔民开展生产自救的同时,指导渔民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当前已进入渔业生产旺季,各地要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排涝,降低水位。为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我局已组织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制定了《渔业灾后复产技术要点》,供各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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