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政策导航
2016年07月13日

1、商务厅的工作职能?
江苏省商务厅是江苏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的职能是负责内外贸管理和国际经济合作。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整顿,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调节,商贸服务管理和消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等工作;还有全省各级开发区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以及各类进出口管理,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服务外包,公平贸易,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我们厅还有一块工作是市场保供,比如汛期严重的时候,我们在省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水以及一些生活必需品等等进行应急保供,保障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2、目前出国外派劳务人员比较多,我们政风热线也经常接到关于劳务纠纷的投诉,如何做好对外劳务纠纷处置工作?
2009年,我省制定了《江苏省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明确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处置办法里面规定“涉及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企业的纠纷,由企业所在地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省商务部门督办;涉及无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纠纷,由企业注册地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省工商部门督办;公民非法组织出国劳务,由组织者户籍所在地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省公安部门督办;公民自行出境务工发生的纠纷,由其户籍所在地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省外事部门督办”,强化了部门间的配合与协调,以便及时、高效地处置各类境外劳务纠纷,维护对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3、出国务工人员的确很不容易,工资财产是一个方面,如果在国外出现什么意外,不仅对本人,给整个家庭都会带来巨大的伤害,在这个方面商务厅有没有什么措施能够帮助他们?
所谓“在家千日好,出门事事难。”出国务工的人员的确存在着这样的风险,这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规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少数企业存在不买保险,或者购买保额很小,部分劳务人员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买保险是在浪费钱,一旦在境外出现生病、伤亡等情况,往往导致劳务纠纷。针对这种情况,我省在2014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出国外派境外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各项保险责任累计保额达到每人78万元,由省级财政负担80%的保险费用,对外投资合作企业仅需负担20%。最终的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316.52元(一期)和449元(二期),大大低于市场价格,外派企业仅需承担几十元。我们希望通过这个项目来维护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劳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能部分减轻外派企业的负担,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4、跨境电商新政出台对消费者海外购物产生了一系列影响,比如可选择商品种类大幅减少、购买成本增加等等,商务部门如何看待、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答:级跨境电商的发展很好的满足了老百姓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观念不断升的需求。但是,此前跨境电商的野蛮式生长也带来了诸多问题。新政的出台对跨境电商进行了规范,维护了全国税收监管政策的统一性和传统进口贸易、商品流通渠道的合法利益,减少了对实体零售业产生的冲击,同时也减少了国家税款流失,从长远来看,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将密切关注跨境电商新政实施情况,配合海关、税务、商检、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反映跨境电商企业和百姓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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