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之一是处置“僵尸企业”,那么省国资委在清理“僵尸企业”方面有何具体措施?
我们按照“停业、长期亏损且严重资不抵债”的标准对省属企业各级子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按照因企制宜的原则,分类施策,持之以恒、积极稳妥地推进清理工作。我们将对职工已安置或仅有部分留守人员、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企业,以及无人员、无资产、无场地的“三无”企业加快实施清理注销,使其彻底退出市场。对于仍存在有价值资产的关停企业,或与集团内企业业务同质化程度高的亏损企业,将创造条件实施兼并重组,我们将以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盘活有效资产。对于严重资不抵债、业务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我们将在充分评估风险和成本的基础上,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后实施关闭破产。对于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品牌价值和市场前景但因多种原因暂时陷入困难的企业,我们将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实施员工持股,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扭转现有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