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根据“三定方案”,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责9项,职责调整2项。主要包括: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并且通过法定程序对省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省属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工作,制定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同时代表省政府向省属企业派出监事会,并负责组织省属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此外,省国资委还赋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2.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今年一大热点问题,省国资委是如何推进国有企业的供给侧改革的?
省国资委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度重视,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国企改革发展重中之重任务来抓。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成立了以省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要求省属企业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二是研究制定推进省属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三是加强检查督促,按时间节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
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之一是处置“僵尸企业”,那么省国资委在清理“僵尸企业”方面有何具体措施?
我们按照“停业、长期亏损且严重资不抵债”的标准对省属企业各级子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按照因企制宜的原则,分类施策,持之以恒、积极稳妥地推进清理工作。我们将对职工已安置或仅有部分留守人员、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企业,以及无人员、无资产、无场地的“三无”企业加快实施清理注销,使其彻底退出市场。对于仍存在有价值资产的关停企业,或与集团内企业业务同质化程度高的亏损企业,将创造条件实施兼并重组,我们将以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盘活有效资产。对于严重资不抵债、业务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我们将在充分评估风险和成本的基础上,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后实施关闭破产。对于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品牌价值和市场前景但因多种原因暂时陷入困难的企业,我们将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实施员工持股,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扭转现有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