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屋,对此,我省是如何规定的?答: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省农村村民一户在农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能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建房时,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同时,为了节约利用每一寸土地,我们鼓励农村村民建造公寓式住宅,并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